我国也在引进推广ISO14000认证规范,展开环境办理系统认证试点作业的一起,逐步树立了我国环境办理系统认证国家认可准则。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我国环境办理系统认证辅导委员会(简称辅导委员会)于1997年5月在京成立,辅导委员会担任辅导并统一办理ISO14000环境办理系列规范在我国的施行作业。辅导委员会主任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担任,国家商检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地矿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委员单位。辅导委员会单位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担任承当辅导委员会的平时作业。
首要,ISO14000认证的推广不再有两套系统的存在,我国国内实施“一个系统,一套规范,一种证书”的办理准则,树立我国环境办理系统辅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辅导委),由国务院28个部、委组成,主任单位是国家环保总局,榜首副主任单位是国家技术监督局,平时作业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规范司承当。辅导委下设两个分委员会:我国环境办理系统认证组织认可委员会、我国认证人员注册委员会环境办理系统专业委员会。别离担任认证组织认可与审核员注册。
其次,对认证组织的认可严格把关。一个独立的认证组织有必要有10名(含)以上的国家注册审核员,组织内部有必要树立一套质量**系统来**认证质量和束缚审核员的做法。一起,咨询组织有必要有5名(含)以上的国家注册审核员,组织内部也须树立一套质量**系统,向国家环保总局存案获得存案证书后,方可展开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