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完整的运行中,有三个关键的审核节点,分别是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那么同样是外部审核,三者之间有哪些区别呢?
初次审核
即企业开始建立体系的第一次外部审核,分为一阶段和二阶段,是对整个体系的审核。
第一阶段审核体系文件并评价企业运作场所和现场的具体情况,以确定第二阶段审核的准备情况;第二阶段审核评价客户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包括有效性,第二阶段审核应在客户的现场进行;审核组应对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审核中收集的所有信息和证据进行分析,以评审审核发现并就审核结论达成一致。
监督审核
即认证机构定期对获证客户管理体系范围内有代表性的区域和职能进行监视,并考虑获证客户及其管理体系的变更情况。
监督审核是现场审核,但不一定是对整个体系的审核,并应与其他监督活动一起策划,以使认证机构能对获证管理体系在认证周期内持续满足要求保持信任,在证书的有效期内,定期进行二次监督审核,第一次监审日期从初审完成日开始计算,一般在9-12月进行,第二次监审也是在前次监审完成日之后9-12月完成,需**每次监审时间不超过12个月,过期将暂停处置。
再认证审核
即确认管理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的持续符合性与有效性,以及与认证范围的持续相关性和适宜性,以评价获证客户是否持续满足相关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
管理体系初审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获证组织应提出再确认(换证)申请,应**再认证的所有活动及换发证书在前一轮三年有效期内完成如因获证组织有特殊情况,经书面申请并协商,可适当延后再认证审核的日期,但仍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再认证;否则一律按初审安排。
众所周知体系证书有效期三年,初次获证之后每年需要继续审核维护证书有效性,以质量管理体系为例给大家分享下监督审核的规范流程。
1. 监督审核程序:
认证机构应对持有其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的组织(以下称获证组织)进行有效跟踪,监督获证组织持续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并符合认证要求。为**达到要求,认证机构应根据获证组织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风险程度或其他特性,确定对获证组织的监督审核的频次。作为最低要求,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证书签发日起12个月内进行。此后,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应进行再认证的年份除外)进行一次,且两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15个月。
获证企业的产品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被查出不合格时,自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报起30日内,认证机构应对该企业实施监督审核。监督审核应在获证组织现场进行,由于市场、季节性等原因,在每次监督审核时难以覆盖所有产品和服务的,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需覆盖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和服务。
2. 监督审核时至少应审核以下内容:
1)上次审核以来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及影响体系的重要变更及运行体系的资源是否有变更。
2)按体系条款要求已识别的重要关键点是否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在正常和有效运行。
3)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是否继续有效。
4)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是否持续符合相关规定。
5)质量目标及质量绩效是否达到质量管理体系确定值。如果没有达到,获证组织是否运行内审机制识别了原因、是否运行管理评审机制确定并实施了改进措施。
6)获证组织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或对认证资格的引用是否符合《认证认可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
7)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是否规范和有效。
8)是否及时接受和处理投诉。
9)针对体系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或投诉,及时制定并实施了有效的改进措施。
3. 在监督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认证机构应要求获证组织分析原因,规定时限要求获证组织完成纠正和纠正措施并提供纠正和纠正措施有效性的证据。
认证机构应采用适宜的方式及时验证获证组织对不符合项进行处置的效果。
4. 认证机构根据监督审核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作出继续保持或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