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质量体系,即质量保证能力。它是基于相当于ISO国家标准9000系列标准(如GB/T9001、GB/T9002、GB/T9003)。其功能是提高客户对供应商的信任,增加订单,减少客户对供应商的检查和评估,帮助客户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质量体系认证是自愿的。企业通过系统认证获得的系统认证证书不能用于生产的产品,但可以用于正确的宣传。ISO一种向各国推荐的认证制度。
产品质量认证是对产品进行形式,并对与产品相关的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质量体系是否能适当控制其生产、设备、材料采购和检验方法,使产品始终符合技术规范。产品质量认证合格后,不仅颁发认证证书,还允许在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
在了解了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的区别和作用后,企业很容易选择哪种方式进行认证。大致可分为以下因素:企业产品种类多少,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用户性质属于哪一类,用户对质量认证形式的具体要求等。
因此,对于生产单一品种、执行强制性标准、批量生产的产品,或者用户分散,或者要求供应商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企业,应考虑产品质量认证。多品种、小批量、无权威产品标准可作为产品认证的依据,或者需要供应商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应当考虑质量体系认证。
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覆盖面广的优点,但对外部影响不如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可直接在产品包装上制作标志,具有影响面大的优点。但它的局限性也很大,只能在某一特定的产品上使用。两者各有优缺点。企业在选择认证方式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客户要求仔细选择。不要认为质量体系认证范围大、水平高、信誉好,而产品质量认证水平低。对此,企业必须有清醒的意识。